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公布、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改)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彬州市自然资源局拟举行《彬州市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下午3:00时
二、听证会地点:彬州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会代表:彬州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镇(街道)代表及居民代表。符合上述条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关心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四、听证内容:对彬州市自然资源局拟定需经彬州市人民政府审核上报的《彬州市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是否可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8:00时。
2、报名地址:彬州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人:景鹏 联系电话:15991844824
3、报名要求:报名人应向彬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表),参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提前入场。
六、听证会注意事项:
1、符合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彬州市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附件: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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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6104270200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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