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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调整更新听证会公告

时间: 2023-09-22 13:55:01
来源: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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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公布、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改)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彬州市自然资源局拟举行《彬州市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1024日(星期二)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彬州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会代表:彬州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镇(街道)代表及居民代表。符合上述条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关心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四、听证内容:对彬州市自然资源局拟定需经彬州市人民政府审核上报的《彬州市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是否可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10231800时。

2、报名地址:彬州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人:景鹏       联系电话:15991844824

3、报名要求:报名人应向彬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表),参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提前入场。

六、听证会注意事项:

1、符合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彬州市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附件: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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