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陕农计财〔2025〕33号)文件要求和前期公告,我局对意愿实施该项目的经营主体进行了评审。经查看资料和现场勘察,2家主体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实施主体
(一)彬州丰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1.建设地点:彬州市水口镇白土村
2.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粮食烘干储存中心一座,日烘干能力达200吨以上,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余自筹。
(二)彬州兴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1.建设地点:彬州市太峪镇断泾村
2.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粮食烘干储存中心一座,日烘干能力达200吨以上,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余自筹。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7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三、监督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实施主体及项目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彬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彬州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29-34922030
特此公示。
彬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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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6104270200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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