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省咸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我们编制修订了《彬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彬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彬州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下合并简称《目录清单》),并公布全市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清单》的编制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0日,此前市级各部门以各种形式公布的目录清单与本《目录清单》不符的,一律以本《目录清单》为准,其具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2025年12月31日以后国家、省、市级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将适时按照中省咸文件规定对《目录清单》进行修订并动态向社会公布。
三、本《目录清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1.彬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彬州市财政局
彬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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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6104270200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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