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
陕西秦立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许均诉你单位关于劳动关系、工资争议一案(彬劳人仲案字【2026】43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彬劳人仲案字【2026】43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陕西省彬州市泾河新区社保大厦8楼仲裁院),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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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6104270200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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