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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公示

时间: 2026-08-05 08:55:33
来源: 彬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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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镇屯庄村二组脱贫户郑虎民于2023年4月14日在陕西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办理小额信贷1万元,贷款期限2年。贷款户2024年4月因疾病死亡,导致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该户为单人户,户籍已注销,无继承人,无可执行的遗产。已按规定程序完成核查与审批。拟启用风险补偿金对逾期贷款按比例进行代偿,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代偿对象:郑虎民,彬州市新民镇屯庄村二组村民。

二、贷款情况:于2023年4月14日在陕西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办理小额信贷1万元,贷款期限2年。用于发展产业。

三、代偿类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四、代偿原因:贷款户2024年4月因疾病死亡,该户为单人户,户籍已注销,无继承人,无可执行的遗产。经多部门核查情况属实。

五、代偿金额:贷款金额10000元,按政府、银行7:3比例分担,本次风险补偿金代偿7000元。

六、公示期限:公示期10天(2026年8月5-2026年8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向彬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高永峰   电话:029-34922030

彬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5日

责任编辑: 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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