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管护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陕水供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际,因人事调整,需变更市级饮水安全责任人信息,现将变更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市级、镇级、村级管理责任体系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
彬州市水利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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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6104270200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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