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彬州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2026年市本级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审核表(附件1),加强预算的执行管理,批复的项目绩效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按照规定对项目在实施六个月以上的项目,应开展项目绩效动态监控工作并填报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附件2)。
三、要将绩效目标与本单位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及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目标实现,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审核流程报批调整。
四、项目实施完成后,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3)并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将本单位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3)、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报送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口业务管理股室。
附件:关于下达2026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的批复
公告期限:长期公告
办公地址:彬州市西城拐角51号
彬州市财政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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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6104270200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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