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23〕11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并规范运行,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集成化办理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流程网办;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高频常用电子证照“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展示查询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依托“秦务员”平台持续优化全市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推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加快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编制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编制形成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建立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做好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衔接,确保事项清单规范一致;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别负责)
2.完善事项办事指南。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优化调整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补充完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网办地址、事例样表等具体服务性信息。同时,将办事指南通过政务服务网、公众号、自助查询机等多渠道发布,并在政务服务大厅放置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别负责)
3.规范政务服务标准。严格对标中省咸政务服务标准规范,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做好“秦务员”平台宣传工作,强化标准实施,发挥引领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4.加强政务服务场所管理。政务服务大厅应设在交通便利位置,在主要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大厅选址、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参照《陕西省政务服务地方标准》执行,同时在办事大厅、陕西政务服务网和相关政务服务移动端、宣传衍生物等使用陕西政务服务统一形象标识。镇(街道)名称统一为XXX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名称统一为XXX便民服务站。(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别负责)
5.优化政务服务功能布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功能设置咨询引导区、综合受理区和自助服务区。咨询引导区设置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综合受理区主要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和“跨区域通办”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综合受理”,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自助服务区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进驻窗口单位分别负责)
6.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站)。各镇(街道)在交通便利、环境整洁、人口相对集中的位置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备工作人员及服务设施设备,设置全科窗口,综合开展党务、村务、政务服务及便民服务等,发挥联系服务群众“第一服务窗口”作用。按照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等“十个一”标准建设。(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别负责)
7.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政务服务场所要充分利用银行、邮政、融媒体等社会资源设立“秦务员”政务服务驿站,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全面清理“明进暗不进”,进驻事项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和出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综合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按照陕西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8.加强审管协同联动。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行政审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审管衔接,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行政审批局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步共享。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不强制企业选择指定的中介机构。(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9.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配备。按照“保障为民服务、优化人员配置”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合理确定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数量。探索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办)按职责分工做好配合)
10.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标准化成果和“秦务员”平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PC端、移动端、自助端、窗口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进企业群众办事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网上办事指南和操作说明,提供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辅助在线办理,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11.开展评估评价。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进一步拓展评价渠道,线上线下全面推行动态二维码扫码评价。规范政务服务社会第三方评估,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2.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推广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申办受理端、业务办理端开展事项审批、受理,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配合省咸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证应用。(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别负责)
13.推行政务服务“集成办”。加快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入准营、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和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交房即交证等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结合实际拓展事项范围,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场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14.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完善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业务规程,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对接方式、流转程序等内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持续拓展“跨区域通办”事项覆盖面,探索推进“咸阳全域通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15.推广政务服务“免证办”。全面开展证照梳理,推广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执行省市电子证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加大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汇聚并扩大应用领域宣传力度。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核发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16.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探索推进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银行等场所延伸,打通基层办事服务“最后一公里”。(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17.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流程。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做好网上登记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窗口登记无缝衔接,为申请人提供渠道多样、业务全面、简便易用的企业登记服务。规范歇业申请备案、公示和恢复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登记。探索对多年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实行强制注销、省内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保留原有名称”。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社保登记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证时间。(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局牵头,人社局、公安局、税务局、公积金中心、人行彬州支行按职责分别负责)
18.服务重大项目。严格落实“并联审批”和“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可承诺事项+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工作。(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19.优化升级纳税服务。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建立征纳互动平台,探索开展“税企直连”,推广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直连互通,为企业提供纳税申报“零次跑”、申报信息“零录入”、掌握政策“零等待”、税务文书“无纸化”等便利,实现“免申即享”。深化税务管家服务,实现城区“10分钟办税圈”。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降低办事成本。(市税务局负责)
20.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对各级各类减税降费、财政补贴、产业促进等政策全面梳理、编制清单,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惠企政策专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精准推送。常态化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快速拨付,企业快速享受,严防资金沉淀。推广应用“陕企通”等政策发布平台,标签化管理涉企政策分类,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21.提升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清单和政务诚信档案,开展政务诚信监测与评价,加大处置政府违约失信力度。持续抓好集中治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建立快立、快审、快执机制,确保进入司法程序的中小企业账款及时得到支付,统筹司法、行政手段严惩新增拖欠行为。(市政府办、工信局、财政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22.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推进12345热线标准化体系建设,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回复、处置和办理。(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
23.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府部门非涉密系统迁移上云,形成全覆盖的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数字园区、数字社区、数字政务、数字城管、数字乡村等专业化平台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大“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办公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提升掌上办公效率。(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24.提供更多便利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为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继续做好与企业群众生活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持续做好预约、延时、错时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灵活多样的办事时间选择。(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狠抓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做好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集成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俗易懂解读政策。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优秀改革案例发布机制,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完善以企业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专家论证等作用,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评价和监督,评价结果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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