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7016020321X/2021-0048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彬政办发〔2021〕18号 | 发布机构 |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1-07-07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2021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工作 工作要点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陕西省、咸阳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陕西省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力清理简并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加快数字化平台化集成应用和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流程,积极拓展“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市范围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落实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一网办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市场局、财政局、司法局。除明确各单位分别负责的工作外,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并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推进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继续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政策出台前实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修订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发改局、市场局、财政局)
3.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场局、金融办、税务局)
4.强化公共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养老、社保、医保、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司法局、发改局)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检查,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审计局、市委组织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彬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彬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等领域改革,年底前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制定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场局、文旅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各镇、街道)
9.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落实陕西省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意见,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全覆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发改局,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1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1.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彬州模式,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责任,推广“群众说事、百姓说法”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社区+物业+调解员”新模式,形成人民调解+市域治理新经验。落实救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充分发挥仲裁、行政裁决、律师调解“分流阀”作用,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坚持诉访分离,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受理办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司法局、信访局,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1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仲裁工作。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仲裁机构的联系与指导,推进全市仲裁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编办、法院、司法局,各镇、街道)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形成制约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水平,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审计局,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1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媒体或网络问政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发改局、网信办,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15.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法院、财政局、行政审批局、招商局、金融办、税务局,各镇、街道)
七、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6.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各镇(街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对违法行政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17.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落地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检查,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规定,强化督察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18.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着力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把法治教育纳入各镇(街道)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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