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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7016020321X/2024-0004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彬政办发〔2023〕71号 发布机构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12-20 有效性
主题词

彬州市2023-2024年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村(社区)温暖过冬补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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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

《彬州市2023-2024年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村(社区)温暖过冬补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彬州市2023-2024年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村(社区)温暖过冬补贴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效,鼓励群众选择更清洁方式温暖过冬,依据《关于印发<咸阳市2023-2027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23〕11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23-2024年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村(社区)温暖过冬补贴方案。

一、目的要求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减少大气污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强化推进,促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居民生活水平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补贴时限

2023-2024年采暖季(采暖季时限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

三、补贴范围

以城区公刘小学、生态环境局省控站点5公里范围(川道区域)为准,确定重点村(社区):

城关街道(10个村、6个社区):官牌村、刘家湾村、东关村、东街村、北街村、南街村、鸣玉池村、瑶池头村、朱家湾村、西街村、城东社区、东街社区、南街社区、北街社区、西街社区、城西社区;

豳风街道(3个村):水帘村、大佛寺村、侯家砭村;

新民镇(5个村):虎家湾村、水北村、林家堡村、哈家店村、早饭头村;

太峪镇(1个村):景村;

义门镇(3个村):高渠村、鸭河湾村、录长村。

四、补贴标准

按照《彬州市2023-2027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方案》(彬政办发〔2023〕55号),补贴标准600元/户/采暖季,由财政全额列支。

采用“先用后补”原则,待采暖季结束后,统一核算,多用多补、少用少补,补贴金额不高于600元/户/采暖季。

五、补贴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用户进行用电补贴,且不与2023-2024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重复享受。

相关镇(街道)要摸清需发放补贴户底数,以镇(街道)为单位汇总报送市发改局。待采暖季结束,供电公司对补贴户采暖季用电量及电费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报市发改局,市发改局汇总审核后,将实际所需补贴资金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至供电公司,供电公司根据市发改局所提供补贴户信息直补户下。

六、相关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相关镇(街道)承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村(社区)群众温暖过冬补贴工作主体责任。市大气办统筹协调市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及时准确掌握补贴户信息,适时优化运行补助政策。市大气办、发改局、财政局及相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负责工作落实。

(二)建立工作台账。相关镇(街道)要加大摸底调查,安排镇村干部对发放补贴户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台账,台账重点反映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详细住址、设备信息,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摸清底数后报市发改局统一汇总形成数据台账。相关镇(街道)要每月至少督促检查一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

(三)加强督导监测。市大气办、生态环境局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空气质量改善较大的重点区域实行以奖代补,激励镇(街道)抓好落实。市大气办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联合供电公司做好运行监测,及时研判分析、调度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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