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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7016020321X/2024-00085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彬政办发〔2024〕15号 发布机构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6-25 有效性
主题词

关于印发《彬州市2024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彬州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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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

《彬州市2024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彬州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彬州市2024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


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效能政府建设,现就2024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以下重点工作:

一、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一)聚力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陕西省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快推进2024年度13个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努力达成精准、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市县两级同步划转的基础上,加快实现高频常办事项“跨区域通办”。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强化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杜绝监管盲区。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工作交流互鉴,促进高效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修订公布2024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公布最新版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确保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明晰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运行,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政府办牵头,行政审批局、司法局配合,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做好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创新投资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对符合要求具备受理条件的重大项目环评,按期办结率达到100%。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完善测绘成果汇交和互认机制。推行项目全程帮办代办制度,支持组建“项目管家”服务团队。(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场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治理行政审批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审批监管制度,深入推进案卷评查监督管理机制,继续推行审批岗位风险防控机制。紧盯审批互为前置、政策掐架、擅设门槛等突出问题,聚焦立项审批、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具体问题、关键小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

(一)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推进“证照联办”,将经营主体登记和许可事项办理纳入联办事项,积极推动“准入即准营”,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名称依法转让,规范企业正常迁移,探索在省级规定范围内“企业异地迁移、保留原有名称”工作模式,深化“一业一证”“一照多址”改革。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类精准帮扶,推动解决“个转企”直接登记、集群注册、强制注销等难点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公平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禁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准入准营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准入准营改革措施和办事指南宣传力度,推动登记注册、变更等更多事项“线下办”向“线上办”转变。大力支持各类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推动形成“个转企、小转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良好发展格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完善高效监管体系

(一)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持续落实《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23〕49号),全面梳理市县两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实施动态更新管理。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积极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等改革。(市市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进信用监管。认真落实《2024年咸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深化政务诚信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扩展信用应用为主线,大力营造良好信用氛围。持续抓好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加大信用约束力度,健全信用修复管理机制,做好经营主体守信激励工作。(市政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调整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完善“通用+专业”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实施网络交易经营者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探索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服务型执法模式,推行约谈告诫、行政指导、责令整改等执法方式,开展柔性执法,动态调整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指导经营性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市司法局、市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广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市市场局、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好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聚,动态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常态化录入监管行为,及时办理省咸转办的预警信息。(市政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一)落实数字政府规划体系。认真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有效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启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搭建数字政府数字基座,建设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和云计算数据中心,逐步开展“数字政务”、“数字城管”、“数字生态”、“数字市监”、“数字应急”五个应用场景建设。(市数据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秦政通”全省外网协同办公平台总枢纽作用,推动实现各部门协同办公系统全量接入,行业应用系统“应接尽接”。本级政务云加速对接咸阳市级政务云,夯实网络基础,逐步形成一体化云资源管理体系。学习借鉴咸阳高新区“数智高新”建设相关经验。(市数据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一)夯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基础。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完善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梳理出一批“两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对政务服务大厅的布局进行科学谋划,拓展“应进必进”窗口,规范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标识、窗口设置和功能布局等。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证明事项,编制并公布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市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运行。在推行“1+N”帮办、综合咨询导办服务等举措的基础上,不断规范服务时间、方式和内容,动态更新服务事项,做实“周末不打烊”,进一步提升基层便民服务站建设水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涉企服务专区、涉企服务窗口,可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深化金融、法律、帮办代办等相关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精准的服务支持。围绕服务园区建设,探索打造特色政务服务品牌。推行“全生命周期树”等政务服务新模式。(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进程。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持续健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推进招投标电子化转型,开展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互认。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新申领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卫健局、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打造精准政策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彬州市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十项行动”方案》,以政府有为促进市场有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努力打造“政府最诚信、企业最舒心、办事最高效”三张名片,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完善后的指标体系,规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并用好评价结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迭代升级。(市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高效工作体系。优先满足先进制造、现代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用地需求,以整治低效建设用地为重点,纵深推进“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积极探索水电气信联合报装、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等“小切口“改革,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营商环境体验感知。常态化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双包一解”等活动,不断巩固活动成效。定期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特约监督员体验日等活动,强化结果分析运用,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满意度。(市发改局牵头,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及时解决营商环境诉求问题。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类反馈问题数据分析,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定期通报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建立全市营商环境“问题仓“,建立热点问题研判机制和诉求难题联动机制,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市发改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彬州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信用管理规范化、精准化为目标,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为基础,以健全信用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创新信用惠民便企服务为关键,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社会信用管理

(一)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以《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为依据,加强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建立完善住房、医疗、交通、食品药品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住建局、卫健局、交运局、市场局等)

(二)深化信用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应用和权益保障,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根据《咸阳市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和《咸阳市信用承诺事项清单》等,及时更新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加大对信用信息主体权益的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司法局等)

二、提升信用数据质量

(一)强化信息归集共享。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为重点,提升“双公示”等行政管理信息归集质量,完善月度通报、季度评估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全市“双公示”信息错误率、迟报率、漏报率清零。加大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五类”专项信息归集力度,强化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等相关信息归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税务局、供电公司、供热燃气中心等)

(二)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安局)

三、深化分级分类监管

(一)持续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梳理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规范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加强信用承诺信息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将市场主体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填报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承诺。推广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实施信用核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市场局等)

(二)切实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有序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领域出台制定本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并结合国家或省市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应用,按照信用状况和风险高低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局、卫健局、人社局、交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等)

(三)深入完善事后信用监管。依据国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推进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确保相关单位及时获取严重失信主体信息。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畅通信用修复渠道。(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狠抓城市信用建设

(一)健全政府诚信履约践诺机制。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做好政府违约失信行为的认定和处置。加强公务员政务诚信教育培训,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聘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处分、问责处理的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法院、人社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局等)

(二)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完善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和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异议核实、反馈、更正、撤销程序。信用信息产生、报送单位发现报送的信息有误、有变或收到信息异议核查要求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报送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进行信用修复,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推进“信易贷”。深化咸阳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政府和金融领域的应用,引导各金融机构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和平台数据,将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信用报告作为办理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之一,促进相关产业领域首贷、信用贷。加大“银税互动”合作力度,鼓励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行彬州支行)

(四)高效推进信用修复。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创新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和信用预警机制,主动向市场主体发出预警提示。推行“两书同送”,即行政部门对行政处罚相对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条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依据、可修复时间、修复依据和路径,提高信用修复通过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场局、交通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等)

(五)开展信用管理与服务重点工作。对照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重点加强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易贷等工作,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营造守信践诺氛围

(一)加强诚信宣传。认真做好《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宣传,通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宣传月”“诚信‘五进’宣传”等,拓宽信用宣传渠道,重点深入企业开展宣传。选树诚信典型,形成良好带动,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场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交运局、生态环境局等)

(二)支持信用服务业发展。在财政资金安排、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融资担保、评优评先等活动中积极推动使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在规划政策、示范创建、信用惠企便民应用等信用建设方面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创新信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局等)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对照任务抓好落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通报调度,促进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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