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7016111151P/2025-00015 | 主题分类 | 旅游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彬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
| 公开日期 | 2025-11-05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彬州市文化馆(彬州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经传承人本人申请、市文化馆组织专家讨论等程序,初步确定了彬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6人),现予以公示。序号姓 名传承项目1赵俊旺彬州麻花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2李民强彬州石子馍制作技艺3吕智彬彬州五香猪蹄制作技艺4方永安5卢麒元彬州古琴技艺6梁军民彬州纸扎灯笼制作技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20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彬州市文化馆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异议受理单位:彬州市文化馆
通讯地址:彬州市泾河新区文化图书大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34922292
特此公示。
彬州市文化馆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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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6104270200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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