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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7016020321X/2025-0011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12-11 有效性
主题词

彬州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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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彬政审批发〔2025〕2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彬州市新民高端能化园区内。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7832.70㎡,主要建设科研楼、分析化验楼、物流中转用房、中控室、平台配电用房、平台动力用房等基础设施配套用房,以及污水处理区、消防水池、事故水池、管廊、供配电、电信、给排水、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公用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315281500元,(本次招标估算约281074780元);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彬州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4003516xh42witut001;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其他: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彬州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彬州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3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入陕备案。

3.5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12-11  09:00:00起至2025-12-17  18: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彬州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彬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8.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8.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8.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8.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6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7 如有异议,请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的通知》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8.8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知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彬州市城关镇西大街12号

地址:

咸阳市高新区胭脂路和西里路交叉十字口西北角华赛光电(亨浩集团)六楼

联系人:

李锋

联系人:

董洁

电话:  

029-34921910

电话:  

029-33687895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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