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7016020321X/2026-000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彬政办发〔2026〕10号 | 发布机构 |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6-07-24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彬州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域内公交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彬州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域内公交车实施方案
为弘扬崇军拥军社会风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交通优待工作的通知》(陕退役军人组办发〔2025〕7号)及《关于咸阳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统称“优待证”)的人员。
二、实施时间
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优待内容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可刷优待证免费乘坐彬州市域内1路、2路、3路、5路城区公交线路,城乡公交(班线客运)除外。
免费乘坐公交线路如后期发生变化的,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交通运输局、城投集团协商确定,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对外发布调整通告。
四、相关事项
(一)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出租、冒用,严禁使用伪造、变造优待证享受优待,存在上述情形的,司乘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免费乘车服务,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二)优待对象应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文明有序并主动刷优待证乘车,并自觉接受司乘、稽查人员等查验。对扰乱公共交通运营秩序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三)优待对象同时符合残疾人、老年人、残疾军人等多项免费乘车政策条件的,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优待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五、结算办法
优待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财政补助实行按年度结算。市交通运输局、城投集团分别汇总当年优待对象乘车数据,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经核实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城投集团分别向市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审核形成补助意见,报请市政府审定后据实拨付结算。
六、保障措施
此项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城投集团、农商银行共同抓好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推进优抚政策落地实施,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协调处置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城投集团分别梳理1路、2路、3路、5路公交线路,督导公交运营企业落实优待政策,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配合做好系统运维和数据统计工作。市财政局测算优待乘车经费,足额保障政策实施所需资金。市农商银行负责优待证公交刷卡系统的升级改造与日常运维,定期汇总乘车交易数据,规范出具对账凭证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城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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