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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427016020006A/2025-0003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彬州市住建局 | |
| 公开日期 | 2025-09-2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承租户:
为了促进我市公租房动态精细化管理,按照陕西省公租房(含廉租房)信息系统上线运行要求(网络在线对承租户采集数据、建立诚信档案),根据《彬州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彬建发〔2024〕32号)、《彬州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审制度》(彬建发〔2024〕35号)等文件精神及规定,我中心决定对一期廉租房小区承租资格进行(2025-2026)年度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
二、审核程序:申请人本人在物业办实名领取审核表→填写公租房年度复审表(申请人及配偶需提供收入证明,复审表需工作单位对收入等进行复核并盖章);→复核盖章程序:1、车辆核查(市民中心1楼16号车管所窗口)2、不动产、网签核查(市民中心2楼32号房管所窗口、39号不动产窗口)3、工商注册核查(市民中心2楼东边企业开办专区)→提交年审资料(市民中心2楼30号市保障中心窗口);→市保障中心进行初审、复审。
三、年审资料:1、2024-2025年度合同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2024年暖气费缴费发票原件、廉租房需提供低保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存折需打印记录至2025年9月底等)。
备 注:申请续租、年审的承租户必须为申请人本人(须本人实名制照相),租金缴纳需通过财政局非税收入系统(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本次年审工作于2025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结束,逾期不年审者,将按自愿退出处理并取消承租资格。
咨询电话:029-34928002
单位地址:彬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二楼30号窗口)
特此通知
彬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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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6104270200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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