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打开信息无障碍浏览

确定 取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互动 > 征集调查

关于征集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6-05-07 15:13:39
来源: 彬州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
【字体: 打印

各镇(办),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纵深推进教育科技人才机制体制一体化改革,强化科技金融赋能,发挥高质量科技项目引领支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根据全市科技工作总体安排,现面向各企事业单位征集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重大科技创新计划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路演项目

3.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及平台项目

(二)科技金融贷款贴息专项

(三)重点研发计划

1.工业科技领域

2.农业科技领域

3.社会发展领域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筛选: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一)要求及重点支持方向,结合自身业务范畴筛选项目。

2.材料填报:各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编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三)和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四)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各自主管单位。

3.部门审核:所有申报项目须经主管单位审核推荐(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主管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4.资料报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局综合计划股。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我市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2.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具备研发条件和经费保障(高校、科研院所除外)。

3.同一法人单位仅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逾期未验收项目的,不得申报项目。

4.申报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材料按照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议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相关证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的顺序装订,同步报送电子版。未按要求的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2.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3.项目开始实施时间及执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4.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9日,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  娟    赵高飞

联系电话:37128066  

附件:

1.彬州市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4.彬州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

彬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7日

责任编辑: 刘静

请用手机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打开当前页然后分享。